为贯彻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银发〔2021〕335号文印发),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科技稳妥有序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筹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实施工作组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实施以“数字金融”为主题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
<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
等3项金融行业标准的通知》(银发〔2020〕249号)、《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等文件要求,现将5个拟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数字金融”主题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创新应用(见下表)予以公示。
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
各单位、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反馈时请注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8号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7楼707室。(来函请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公示意见反馈”)
邮政编码:010050
电子邮件:Fintech_nm@163.com
咨询电话:0471-6650284(工作日8:30-17:00)
表: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公示信息表
序号 |
创新应用名称 |
应用类型 |
申请机构 |
创新应用声明书及附件 |
1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
金融服务 |
内蒙古银行 |
附件1 |
2 |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畜牧信贷服务 |
金融服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内蒙古分行 |
附件2 |
3 |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 |
金融服务 |
中国工商银行 内蒙古分行 |
附件3 |
4 |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惠农信贷金融服务 |
金融服务 |
中国农业银行 内蒙古分行 |
附件4 |
5 |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
金融服务 |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附件5 |
附件1.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pdf
附件2.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畜牧信贷服务.pdf
附件3.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pdf
附件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惠农信贷金融服务.pdf
附件5.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pdf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实施工作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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