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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融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字号 文章来源: 2025-11-06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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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始终把支持乡村振兴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作为金融支持重点方向,组织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一、强化政策指导,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

制定《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牧区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从“保障粮食安全”“赋能乡村产业”“支持乡村建设”“助推农村改革”“加强组织推动”五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举措,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联合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库,系统梳理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等领域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同时,通过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9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9519.4亿元。

二、深化银企对接,推进金融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以奶业、肉牛、肉羊、羊绒、马铃薯、玉米、饲草等自治区农牧业特色产业为发力点,扎实推进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模式,助力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引导金融机构为每条产业链确定两家“主办行”、多家“辅办行”,有效保障核心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9月末,全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贷款余额2735.4亿元,较年初增加984.9亿元,其中全区七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贷款余额1745.9亿元。

三、创新金融产品,盘活农村牧区资产资源

鼓励金融机构将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农业订单、仓单、保单、应收账款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依托现有产品和系统探索开展“农畜贷”业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活体牲畜抵质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牧民、农村牧区小微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解决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9月末,全区“农畜贷”余额89.5亿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活体牲畜质押贷款余额合计177亿元。

四、优化金融服务,赋能数字乡村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强助农金融服务点布局,推出流动银行车服务,提升偏远地区支付服务可得性。截至9月末,全区布设助农金融服务点约1.6万个。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完善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做好数据采集和运用。截至9月末,全区累计评定信用户近154万户,信用村5000余个,信用乡镇290余个;涉农金融机构累计为已建立信用档案的87.3万农牧户、12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贷款余额合计1943.1亿元。

五、开展评估问效,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落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强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创业担保、脱贫人口等领域信贷投放,保持信贷支持力度不减。2025年9月末,全区1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1125.8亿元,同比增长5.3%;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4.2亿元,同比增长31.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26.8亿元,同比增长5.2%,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6个、29.7个、3.6个百分点。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指导全区金融机构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持续做好产品创新和优化服务,为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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