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立足内蒙古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定位,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联合自治区水利厅启动“节水贷”融资服务工程,围绕污染防治、防沙治沙、绿色低碳转型、节水和水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指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相关文件提出,各金融机构要优化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围绕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项目做好融资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开展节水贷业务,将节水型、节水服务类企业和项目纳入绿色信贷范畴,同时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壮大节水服务产业。积极探索推广知识产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收益等为抵质押品的绿色信贷新产品和“再贷款+绿色信贷”“再贴现+绿色票据”、绿色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新模式,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更优金融服务向绿色产业聚集倾斜。全区各级人民银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推进机制和定期监测制度,推动有关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央行低成本资金。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梳理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领域项目名单58个,涉及金额2541.1亿元,组织银企及时精准对接。金融机构先后创新推出“节能容易贷”“生态保护贷”“绿水青山贷”等20余项绿色信贷产品,探索推出草原碳汇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碳排放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有效疏通企业融资堵点。截至6月末,内蒙古绿色贷款余额4059.1亿元,同比增长30.9%,比年初增加716.9亿元,同比多增320.4亿元。其中,用于生态环境产业绿色贷款余额508.9亿元,同比增长70.8%,比年初增加172.5亿元,同比多增119.5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商业银行在内蒙古发放碳减排贷款560.4亿元,带动碳减排近260万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累计支持商业银行发放贷款27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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