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人民银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企纾困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蒙古银保监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定向支持等方面提出十二条金融措施,多措并举缓解疫情冲击影响,努力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恢复元气、纾困发展,着力实现自治区经济稳定增长。
《方案》指出,要梳理信用良好、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建立名单企业库及时推介给金融机构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在政策有效期内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按照余额增量的1%向其提供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优惠资金给予支持。要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入了解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营情况和“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不同主体、不同科技研发阶段和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制定相应金融服务方案,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创新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产品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强中长期贷款产品的研发,减少制造业企业续贷、倒贷压力。
《方案》强调,要加大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持续影响的接触型服务业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续贷、展期、扩大信用贷款投放、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等方式,为企业纾困发展提供稳定的信贷支持。
《方案》要求,要着力巩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下降成果,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措施,切实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转账汇款、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等方面降低手续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主动探索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新品种,开展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被占用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深化与“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合作,整合数据信息,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画像,提升信用评价和风险管控能力。在内部资源配置、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倾斜力度。
下一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将会同相关部门,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为主线,以“送政策、优服务、助纾困、促发展”为主要工作内容,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让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助力企业激发活力、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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