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
2、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3、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4、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5、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6、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